昨日上午,工商人員檢查速達電動轎車的銷售點,該公司涉嫌虛假廣告宣傳以及超範圍經營 本報記者 湯繼穎 攝
  近日,陝西哈博綠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哈博公司)稱,他們對外銷售三門峽速達交通節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電動轎車,之後將在西安組建一個500輛車的電動出租車隊,用戶交29萬(之後返10萬元)就可得到一輛私戶出租車,但西安市出租車管理處、西安市交通運輸局均表示:未聽說過此事。(本報4月16日A05版報道)。昨日上午10時,西安市工商局雙生分局商標廣告科工作人員前往哈博公司,經調查瞭解,該公司廣告宣傳單頁涉嫌虛假廣告宣傳以及超範圍經營。
  公司:申報過項目 尚未獲批
  哈博公司的營業執照上,註明經營範圍為:環保節能產品、日用百貨、針織品、辦公用品、機電產品、汽車零配件、電動汽車(小轎車除外)的批發零售;電動汽車、節能產品的研發及咨詢服務。工商人員指出,該公司從事電動轎車銷售,但是經營範圍中並沒有小轎車經營權,屬超範圍經營。
  該公司的招商宣傳單頁上稱,項目計劃在西安市新增純電動出租轎車500輛,分別在市東、西、南、北和長安區建設5個維修保養、充電服務的運營中心,採取統一形象、統一管理、統一經營的特許加盟模式。此外,投資該項目預計月營運收入8000元—12000元,年收入96000元—144000元,投資回收周期14個月—20個月。
  項目是否有相關手續?公司項目推廣經理張某昨日表示,公司曾向省交通廳、市政府相關部門申請500輛電動轎車組建項目計劃,但目前沒有拿到相關審批手續。
  工商人員認為,相關手續如果沒批下來就開始宣傳、銷售、收費、承諾收益,涉嫌虛假廣告宣傳。
  的哥:已簽約 三天要交15萬
  哈博公司的工作記錄顯示,截至昨日共有613人登記咨詢該項目,4月17日有4人簽約,並留有姓名和電話。一名銷售人員解釋稱,這4個人只是口頭約定,並未簽訂書面合同。工商人員要求其當面撥打其中一個電話確認,但無人接聽。昨日下午,工商人員與4名簽約者取得了聯繫,對方均表示已簽約但還沒交錢,該公司曾要求他們3天內打錢。不過有簽約者透露說,有幾個朋友有可能交錢。工商人員表示,尚未見到合同,還要繼續核實是否有人已經交錢。
  的哥劉先生說,他是一名出租車司機,前幾天從朋友那裡瞭解到消息,17日和幾個朋友一起去了該公司咨詢。“因為不用交訂金,當場簽了合同,公司要求我們3天內先交15萬,但我們對交錢很謹慎,有個朋友還去相關主管部門打探過消息,也說是沒聽過這個項目。”
  查處:停止經營和宣傳活動
  工商人員要求問詢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趙某,但是項目推廣經理張某表示領導不在西安。工商人員要求哈博公司立即停止經營和宣傳活動,不得再印發宣傳彩頁,要求儘快提供能夠證明印了多少份宣傳單頁的票據和合同。同時,向該公司下發詢問通知書,要求法定代表人趙某於4月21日上午到該局商標廣告科接受詢問,協助調查。
  商標廣告科相關負責人說,有不少出租車司機很關心這個項目真偽。政府確實有純電動汽車出租車項目,但是還沒有正式審批。而該公司聲稱的項目是否有手續,還需要其法定代表人提供相關材料,再進一步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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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虛假廣告宣傳最高可罰20萬
  工商人員表示,對於涉嫌超範圍經營,要根據其經營時間、規模、參與人數、實際銷售額等來確定處罰金額。對於涉嫌虛假廣告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製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監督檢查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可以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本報記者雷婧
  (原標題:“電動出租車”項目尚未獲批 售車行為被工商叫停(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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