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李靜)12月9日,自治區衛生廳發佈信息:2012年我區衛生總費用為135億元,占GDP的5.77%,人均2085.94元;相比2011年,政府和社會衛生支出部分大幅增加,居民個人衛生支出比例下降,三者間的比例分別是38.37%、27.04%、34.59%,結構趨於合理。這意味著老百姓看病時報銷部分多了,自費部分少了,負擔進一步減輕。
   自治區衛生廳醫改辦主任王維成介紹,我區自2009年開始啟動醫療體制改革,此前全區個人衛生支出部分一直高於40%;受經濟條件制約,我區社會衛生支出部分一直較低。5年來,隨著國家財政投入的加大,我區政府支出部分逐年增加,可喜的是去年社會支出部分大幅增長,比上年增長22.95%。就目前的進度看,我區有望在2020年實現個人衛生支出部分占衛生總費用30%的合理比例。
   名詞解釋
   衛生總費用
   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在一定時期內(通常是一年)全社會用於醫療衛生服務所消耗的資金總額,按照世衛組織的要求,發展中國家衛生總費用占GDP總費用不應低於5%。衛生總費用由政府衛生支出、社會衛生支出和個人衛生支出三部分構成,三者間的合理比例是40%、30%、30%。  (原標題:老百姓看病,報銷部分多了自費部分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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